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的综合性办事性机构。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参与政务,处理事务,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检查、督促各镇(乡)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及工作部署,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和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起草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件。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人大代表有关政府工作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有关政府工作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和办理文件需要,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七)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各类重要政务信息,指导全县各级政务信息工作。
(八)督促检查各镇(乡)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
(九)做好县政府值班工作,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各地、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问题。
(十)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及部门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十一)抓好县政府办公室自身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
(十二)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作风建设
办事纪律
1 、坚持原则、按章办事;
2 、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努力维护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形象;
3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扎实认真,严格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受理的各项政务工作。
4 、热情服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5 、注意自身仪表,衣着庄重,文明办公;
6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 、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接受当事人的现金和物质馈赠;
8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遗失当事人报送的文件、资料。
监督机构
县政府督查室
电话: 72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