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 、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
3 、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设置的审核,管理法律服务市场。
4 、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 、管理指导全县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 、管理、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7 、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工作。
8 、指导、管理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148 ” 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及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9 、组织学法教育和法学研究。
10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乡、镇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办公地点: 遵义县南白镇大土路 48 号
联系电话: 0852 - 722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