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依照《煤炭法》对煤炭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编制全县煤炭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煤炭行业结构调整。
(三)指导煤炭行业的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外经外贸、统计分析、财务审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县煤炭产品生产、销售统计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煤炭行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指导煤炭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指导、推动煤炭行业技术进步、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指导和监督煤炭行业的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煤炭行业培训工作的管理。
(六)组织指导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推进煤炭企业科学开采和有序发展;对煤炭企业实行行业管理,维护煤炭生产经营的生产秩序;审查和监督煤炭生产资格、煤炭经营资格和矿长任职资格;审查煤炭行业法人资格准入和煤炭开采设计方案;指导煤炭经营市场,协调煤焦等产品运销计划;负责协调电煤供应,做好煤炭产品供应的宏观调控。
(七)做好煤炭行业发展规划、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帮助煤炭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八)指导煤炭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和完善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引导煤炭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指导煤炭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公地点
遵义县南白镇广电大楼六楼
三、联系电话
办公室:(0852)7222686
传 真:(0852)722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