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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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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林业绿化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镇)有关林业和城市(镇)园林绿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拟定林业发展和城市(镇)园林绿化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林业和城市(镇)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参与制定相关经济调节政策;管理县级林业和园林绿化资金,监督全县林业园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园林资产。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审查造林绿化施工设计;组织年度造林绿化验收;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编制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工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报账制度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镇)绿化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镇)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园林绿化比例和分布的审核认定;严格执行“绿线”和“绿色图章”的管理制度;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

(六)负责城市(镇)公园和森林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报批;负责公共绿地、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和城市(镇)绿地的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汇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指导监督林政管理工作;负责伐区调查、作业设计和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审核、检查木材制品加工与经营资格,发放木材、木制品、半成品运输证;归口管理并督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和重大园林绿化违法违章案件;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审核办理林地征用、占用手续;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调处山林权属纠纷。

(八)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定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

(九)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森林公安工作及其队伍建设;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公园、林区社会治安,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县森林和绿地系统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督促防治工作。

(十)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林业产业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指导林业企业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业基建,按权限审批林业重点基建项目和技改项目;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药用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十一)拟定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制定行业质量等级、定额标准、技术规程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本系统专业人才培训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育林基金、植检费、林区建设管理费等政策规定性收费的收缴和监督使用。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点: 遵义县南白镇西大街南段 157 号林业绿化局办公楼

三、联系电话: 0852 — 722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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