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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领导简介
内设机构

遵义县公安局

  工作职责

 

1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领导、部署、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对策。

3 、承担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对反革命和特务、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

4 、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调查处理治安案件,组织重大治安行动,指挥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和灾害事故。

5 、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 、负责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7 、依法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8 、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9 、按规定权限领导本县武警部队相关业务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和管理。

10 、规范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指导治安保卫组织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教育、感化、挽救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工作;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对判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实行监督和管理。

11 、负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 、组织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公安通讯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和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3 、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留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

14 、组织和办理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办理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案件。

15 、组织实施对到当地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6 、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具体工作。

17 、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公安机关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8 、研究制定落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措施和制度。

19 、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20 、研究制定和落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查处、督办违法违纪案件。

21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各类有害气功的斗争工作。

22 、协助上级机关指导铁路、民航、水运、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23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点:

遵义县南白镇西大街北段 85 号

三、联系电话

7222191 , 7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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